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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经幸福 @ 2007-11-30 09:41:28

    为什么好好的一家人一牵扯到金钱上就没有了亲情,还会伤害对方。为什么呀?我的立场应该没错呀。那是老公能留给女儿的唯一的一点钱,我为什么要拿出来呀?我有什么权利去拿女儿的钱呀,更何况还不是给我自己,是给我老公的哥哥拿去娶老婆。我为什么呀,不拿出来错了吗?我想我是没错的

类别:未分类   274次浏览   10篇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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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评论:
渤海浪花
渤海浪花 @ 2007-12-03 10:35:18 评论
你老公的哥哥能心安吗,拿弟弟用生命换来的钱讨老婆,他还是男人吗?
作者回复:他很现实的,曾经说过世上最好的是金钱。更何况不是他开口,是他爸爸开口,与他无关。我觉得他们家没有亲情
野菜生活
野菜生活 @ 2007-12-01 21:18:07 评论
及时还回来我想你也没有错.
anqi
anqi @ 2007-11-30 16:38:22 评论
既然他父母得到他们该得的赔偿款了,那就不用分给他们了。
寒冰
寒冰 @ 2007-11-30 15:44:00 评论
不了解具体情况,不便随便发言,所以你自己酌情处理!
一种幸福
一种幸福 @ 2007-11-30 13:40:42 评论
看问题的立场与角度不一样而已!
无所谓对错之分吧!
儿女情节,兄弟情怀,无所谓孰轻孰重!
         关键看时候,看事件,看轻重急缓......

      心系与情........

  
作者回复:这中间的问题不是兄弟情怀了,是我女儿以后的生活问题了
王秋生
王秋生 @ 2007-11-30 13:29:46 评论
你没错,支持你!
作者回复:谢谢哦,我想我是没错的,不能拿出来
我是谁
我是谁 @ 2007-11-30 12:57:39 评论
怎么说呢?你觉的对的一个决定,别人得不到实惠或帮助,他们就说你错了.这种事情就看你怎么做了.掌握好尺度很难
作者回复:是很难呀,钱给了就拿不回来了,所以决定不能拿给他们了
石头
石头 @ 2007-11-30 11:24:51 评论
家家有本难念的经,这事挺难的。给有道理,不给也有道理。法律上没有这一条,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处置权人为夫妻双方,在大额度支出上,夫妻任何一方都拥有否决权。
作者回复:这是属于我女儿个人的钱,是我老公因工殉职的赔偿钱
anqi
anqi @ 2007-11-30 10:23:00 评论
不行就看看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条文。

他的父母要一部分钱,看看法律是否有依据,毕竟他的父母养育了他。建议楼主在网络搜索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款。

依法办事。法理相融。
作者回复:他的父母有赔偿款,那是我女儿个人的,因为女儿小,钱就在我这个做妈妈的手上
冬♂儿
冬♂儿 @ 2007-11-30 10:12:23 评论
清官难判家务事.哎\
作者回复:是呀,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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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日: 1982-4-3 (性别: 女)
来自于: 江西抚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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